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(资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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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(资质):化工管道用法兰的选用

a) 法兰型式、结构尺寸应符合SH/T3406或与其相当的标准规定;
b) 法兰许用工作压力应根据法兰标准中所列的压力-温度额定值确定;
c) 有毒、可燃介质管道不得采用板式平焊法兰;
d)承插焊和螺纹法兰不得使用在可能发生缝隙腐蚀或严重腐蚀处;
e) 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PN20(Class 150)的管法兰采用缠绕式垫片或金属环垫时,宜选用对焊式或松套式法兰;
f) 在剧烈循环工况下,应选用对焊式法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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