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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(资质):燃气厂站内的燃气储罐的设置有什么规定?

添加时间:2022-3-19
(1)燃气储罐的进出口管道,应采取有效的防沉降和抗震措施,并应设置切断装置。
(2)低压干式燃气储罐的密封系统应能可靠地运行。
(3)寒冷地区低压湿式燃气储罐应有防止水封冻结的措施。
(4)低压燃气储罐应设置具有显示储量、高低限位调节及报警功能的装置。
(5)当燃气储罐高度超过当地有关限高规定时,应设飞行障碍灯和标志。
(6)固定容积燃气储罐应设置压力、温度检测、安全泄放、切断等装置。
(7)地上固定容积燃气储罐的金属支架应进行防火保护,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。
(8)液化天然气和容积大于100m²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;液化天然气和容积大于或等于50m²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液相出口管应设置紧急切断阀。
(9)地下或半地下固定容积燃气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∶
1)地下储罐室应采取防渗透措施,室内应填满干沙;
2)储罐必须牢固固定在地基上,并应采取防浮措施;
3)罐的底部不应设置任何管道接口;
4)罐体应采取阴极保护和绝缘保护层等属蚀控制措施。
(10)容积大于0.15m³的液化天然气储罐(或钢瓶)不应设置在建筑物内。任何容积的液化天然气钢瓶不应固定安装或长期存放在建筑物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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