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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许可证:山东日照市监局针对特种设备作业发出提醒告诫

文章录入:特种设备许可证网   文章来源:大众网   添加时间:2022-5-20
      特种设备(指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场内专用机动车辆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等)是与国民经济发展、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。特种设备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,关系着国计民生,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,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。
     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特此提醒告诫,特种设备安全管理、检测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,才能从事相关工作。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单位应当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依法配备有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、检测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。
      无证上岗,是严重违法行为,易引发安全事故。此类违法行为一经发现,将依法从严查处。
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。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,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。
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,方可从事相关工作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,保证特种设备安全。
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八十六条规定,违反本法规定,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,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:
      (一)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;
      (二)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、检测和作业的;
      (三)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。
      安全意识比安全知识更重要,有知识无意识等于零。无证上岗害人害己,切莫以身试法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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