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(资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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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(资质):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使用限制规定
GB150.2—2011 规定GB/T 8163一2008《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》中 10 钢、20钢和Q345D可用于压力容器钢管,但由于该标准中钢管的技术要求较低,例如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和壁厚允许偏差较大;可用涡流探伤、漏磁探伤或超声波探伤代替液压试验等,所以其使用限制条件较多,使用限制规定如下。
①不得用于换热管。
②设计压力不大于4.0MPa。
③10钢、20 钢和 Q345D钢管的使用温度下限相应为一10℃、0℃和一20℃。
④钢管的壁厚不大于10mm。
⑤不得用于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介质。
①不得用于换热管。
②设计压力不大于4.0MPa。
③10钢、20 钢和 Q345D钢管的使用温度下限相应为一10℃、0℃和一20℃。
④钢管的壁厚不大于10mm。
⑤不得用于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介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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